因工作需要,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报考条件
备注
1
消防大队消防文员
1名
1、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初级会计职称;
3、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2
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员
1名
1、高中以上学历;
2、男性,身高162cm以上,30周岁以下,消防部队退伍军人或参加过省级以上消防技能比武获奖人员可放宽至32周岁;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心理素质。
3
中心幼儿园教师
2名
1、40周岁以下,热爱幼教工作,品行、相貌端正,身体素质良好,能够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2、参加幼儿教师健康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
3、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或非师范类艺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持有教师资格证;
5、有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
中心幼儿园保育员
3名
1、40周岁以下,热爱保育工作,品行、相貌端正,身体素质良好,能够胜任幼儿园保育工作;
2、参加幼儿保育员健康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持有保育员证或在入职一年内取得保育员证。
5
中心幼儿园临时教学人员(教师)
2名
1、40周岁以下,热爱幼教工作,品行、相貌端正,身体素质良好,能够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2、参加幼儿教师健康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的;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持有教师资格证、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
中心幼儿园临时教学人员(保育员)
1名
1、40周岁以下,热爱保育工作,品行、相貌端正,身体素质良好,能够胜任幼儿园保育工作;
2、参加幼儿保育员健康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持有保育员证或者有工作经验优先。
二、报名要求:
1、有意者请填写《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相关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和资格证书等资料以附件形式一并于2019年7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经筛选后,如合适则另行通知考试。
2、南头镇人民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必须取得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投递。
3、一个人只可以应聘一个岗位。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60-23380769,传真:0760-23380809,邮箱:
nantouzp@163.com